
农村持有四级残疾证的人国家有补贴吗
农村持有四级残疾证的人国家有补贴吗?我们的国家对于残疾人是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的,不少人想知道四级残疾证有没有补贴。接下来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详细了解下农村持有四级残疾证的人国家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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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是不同地区的标准不一样,部分地区有,部分地区没有。
比如没有的地区——广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第五条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被评为三级、四级的残疾人不能享受补贴。
再比如有的地区——-潍坊市,潍坊市2019年规定,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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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国家四级残疾证可以有什么补助
四级残疾证有补助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一、四级残疾证生活补助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
2、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3、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每人、80元/月每人的标准发放
二、四级残疾证税收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扩展资料:
一、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8 个月= 45918 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7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3、若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二、残疾证申请流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4、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