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28 04:00:35
设备保养管理制度(15篇)

设备保养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保养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保养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公司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公司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公司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 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其它重点设备及质量有怀疑的在用润滑油品适当安排检验,采取铁谱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强重要设备的润滑油品监测。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 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润滑油品及润滑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供应商评估工作,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新购入润滑油品的入库工作,入库油品按批次委托检验部门抽样化验复查。复查不合格油品不得发放。

(三)对库存超过一年的油品,发放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分析化验委托。

(四)做好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及相关资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废油回收、再生及处理工作。

第八条 检验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按时完成润滑油品分析的计划任务,及时将润滑油品化验单提供给委托单位。

第三章 润滑油品的贮存与保管

第九条 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十条

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十一条

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十二条

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第十三条

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四章 润滑油品的发放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到按计划发油,按需要领油,按规定用油,杜绝滥用多领,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

发油人员应熟悉各种润滑油品名称、牌号、性能和指标、存放地点,发油时应将领油单据及油品标签核对,确

设备保养管理制度2

设备预防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目的:

预防性维护是为了防止设备的功能、精度降低到规定的临界值和降低故障率,按事先制定的计划和技术要求所进行的修理活动。对工厂重点设备(A类)应实行预防性维护,并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维修方式,具有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的特点。可根据设备磨损规律,事先确定维修类别、维修间隔期、维修内容、修理工作量及技术要求等。

2、适用范围:

3、职责:

设备经理:监督设备维护计划的执行设备管理员:

1)设备预防维护计划表

2)设备预防维护计划的执行并归档相关维护记录

设备机修人员:

1)设备预防计划的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反馈设备预防维护状态

4、相关要求

4.1、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应依据设备的运行状况、使用年限等因素,由设备维护人员依据设备维护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来建立。新购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维护保养方法来建立维护计划。

4.2、 ……此处隐藏22151个字……

四、主要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1)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2)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4)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三)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6、生产部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四)制度的执行

设备保养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电气改造及检修的质量,严格各级验收,明确各级职责,保证电气设备改造和检修后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重要电气设备、设施及材料的改造和检修(至少应包括:动力变压器、100KW及以上的电机和变频器、UPS、直流电源、1KV及以上系统动力电缆、低压进线母联柜、6KV及以上开关或开关柜、母线、自动保护装置等设备设施的安装、试验、继电保护效验及清扫检修等)。本规定主要包括电气设备改造检修验收的各级职责、分类、内容、要求。

3.引用标准依据

电气设备改造及验收应依据:《制造标准》、《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引进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集团公司及分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等。

4.验收职责

4.1各单位设备管理部是此规定执行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须启动验收规定的电气检修改造项目,负责各级验收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各验收记录的保存。

4.2 各单位的运行维护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严格验收,确保检修改造后电气设备设施投运后安全稳定运行,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名备查。

5.验收要求

5.1为了确保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改造和检修质量,各级验收应严格执行本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验收,采用查资料、查现场等各种手段进行检查验收。检修改造单位应确保改造、试验、校验及检修清扫后的电气设备一二次连接和端子紧固完好,验收时应在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对一二次接线和端子抽检是否紧固完好。

5.2各级验收人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各验收记录必须妥善保存在各单位的设备主管部门,保存期为下一次检修完。

5.3 每项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改造和检修,必须经过各级三阶段验收合格后,方能交接给运行部门。

6.验收的分类

所有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改造、检修、试验、校验,必须经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见附表),验收分前期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每次验收均应经过三级验收,三级验收包括:检修改造单位负责人验收、车间或保运负责人验收、设备管理部负责人验收,各级验收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7.验收的内容

7.1前期验收

验收改造到货设备及设施的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和技术协议一致,出厂各种报告、记录、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图纸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各级审核合格;

施工或检修内容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规范;

施工检修方案是否制定,内容是否全面,施工前的安全措施是否准确全面;

施工检修资质是否合格,施工班组成员技术力量是否满足检修施工的要求。

7.2中间验收

施工检修是否按原计划进行;

施工检修是否按原方案进行,安全等措施是否落实有效;

施工检修班组成员技术能力是否能满足施工检修质量合格的要求;

已检修或改造的质量是否合格;

隐蔽工程施工是否按相关规程执行,是否和施工图纸相符;

新改造继电保护定值是否经过各级审核,上下级定值配合是否合理;试验方法是否正确,继电保护校验调试大纲是否编制,编制内容是否全面符合相关规范规程,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填写是否齐全准确。

7.3竣工验收

检修改造是否按原计划全部完成;

检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试验及继电保护效验是否按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全面合格,继电保护定值的设定是否和定值台帐或通知单一致,保护传动是否全面,二次安全措施工作票是否结票,各级是否签字;

各种图纸、记录及资料是否齐全,图实是否相符,签字是否完整。

8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设备管理部,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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